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是由教育部办公厅发文公示、教育部校外监管司发函、中国儿童中心主办的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活动。比赛创办于1995年,先后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(1995-2010年)、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(2011-2016年)、中国儿童中心(2017年至今)主办,自2010年至今由《中国校外教育》杂志社有限公司承办。2018年经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批准,成为首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之一。比赛二十余年来参赛学生累计1500余万人次,覆盖全国 34个省级行政区,是一项有着广泛影响力的少年儿童素质教育活动。
第二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作品征集活动于7月底截止。
本届比赛的主题是“成长·守护·筑梦”。健康快乐成长,守护美丽家园,筑梦美好未来。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、见证者,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生力军。比赛旨在引导少年儿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,以自己的视角,通过绘画、书法、摄影、数字美术、陶艺等艺术形式来表达心中的美丽世界、和谐社会、友好城市、美丽乡村、幸福生活和快乐童年,激发少年儿童争做胸怀远大理想,放眼美好未来,主动向善向美,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比赛规则
一、总体要求
作品评选秉承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,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;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悟;鼓励具有创意的表现形式。
二、评审细则
(一)年龄组别
小学低年级组(6~9岁组)、小学高年级组(10~12岁组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(含职业高中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)
(二)评审等级
本届比赛作品评审实行百分制,按绘画、书法、摄影、数字美术形式、陶艺分类,等级暨奖项设置为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
(三)分类细则
1. 绘画
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(2)形式美感:构图;造型;色彩;媒材;(基于此四个维度进行评价)
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2. 书法:
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(2)形式美感:讲究笔法、章法、布局,形式内容和谐统一;作品整洁,书写清晰,美观大方;(硬笔作品要求书写规范)
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3. 摄影
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(2)形式美感:曝光准确、构图严谨、层次分明等视觉效果;
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4. 数字美术:
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(2)形式美感:构图;造型;色彩;主要创作过程须应用数字技术(具有数字创意特点元素,例如多图层,多种笔触效果,创意元素的缩放、移动、复制等);(基于此四个维度进行评价)
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5. 陶艺
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(2)形式美感:造型;材料特性;釉色应用;烧制特色;工艺传承;(基于此5个维度进行评价)
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
三、评奖比例及奖励办法
(一)学生奖项设置
获奖比例约为:一等奖5%~10%,二等奖10%~20%,三等奖20%~30%,优秀奖20%。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。
(二)组织单位奖项设置
比赛组委会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,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。优秀组织单位获奖条件:组织100名以上学生参赛,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。
(三)指导教师奖项设置
比赛组委会特设指导教师一、二、三等奖,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。教师获奖条件如下:
1. 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: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,参赛学生中有一等奖获得者,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;
2. 优秀指导教师二等奖: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,参赛学生中有二等奖获得者,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;
3. 优秀指导教师三等奖: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,参赛学生中有三等奖获得者,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。
时间安排
1.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:2023年7月底
2. 参赛作品专家评选:2023年8月
3. 颁奖仪式:2023年9-12月